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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是目前唯一的电气工程学科及相关学科领域的国立研究机构,是中国科学院能源基地的核心研究所之一。在能源问题日趋严重的今天,研究所肩负着为未来能源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的重大任务,同时还在电气工程学科前沿交叉研究方面开拓创新。近几年来,研究所在实施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中取得了快速的发展。科技创新,人才为本,为了加速研究所的发展,特向国内外诚聘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一、 招聘专业及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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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各学科相关专业 |
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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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
物理学
材料科学
化学
生物学
热力学
数学
自动控制
科学仪器设备 |
光伏发电技术、风力发电技术、太阳能热发电技术、电子电力技术、电动汽车、分布式电力技术、电力储能技术、永磁电机、大型电机设计、生物电磁学、应用超导技术、微型能源系统、微型传感器、微型动力系统、纳米电机、能源与电工材料、光伏材料与器件、电池技术、波浪能、核磁共振技术、磁体技术、电磁场与能量转换理论等及其相关方向 |
二、 招聘岗位
百人计划:研究员
创新人才计划:研究员、副研究员、青年博士学者;
三、招聘岗位职数不限,符合条件并通过所内相关评审或面试均可录用
四、招聘条件:
(一)百人计划
1、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
2、国内(院外)应聘的人员,在原单位应已获得研究员(教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位;海外应聘的人员,在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4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国外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或其他相应职位,应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或自愿放弃外国国籍来华或回国定居的专家学者;
3、独立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过课题(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并做出显著成绩;
4、在国内外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能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方向,具有长远的战略构思,能带领一支队伍在国际科学前沿从事研究并做出具有国际水平创新成果;
5、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做出过具有国际水平的研究成果,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影响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等,其研究水平足以担当招聘单位的学术带头人;
6、恪守科学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严谨治学、尊重他人,具有立足国内、面向世界,为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而艰苦创业的奉献精神;
7、入选后,需全职在岗工作,“百人计划”岗位执行期限为3-4年。
(二)创新人才计划
1、研究员:
(1)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和较深厚的研究工作积累,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某一学科方向有较深的学术造诣,能组织和指导本学科领域的重大科研工作;
(3)具有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4)具有独立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5)近5年内,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3篇及以上论文并被SCI或EI收录;或是获国家三大奖、院杰出科技成就奖、省部级三大奖的获奖者;或3项授权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
(6)任副研究员满5年,特别优秀的,对此任职年限可放宽;
2、副研究员:
(1)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够带领或协助组织团队开展科研工作;
(2)国内应聘人员,在原单位已获得副研究员(或相当职位);或博士毕业并取得学位任助理研究员满2年;或博士后出站任助理研究员满1年;海外应聘者应有1年以上国外科研工作经历。
(3)承担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过重要课题(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并做出较好的成绩,对本学科有较深入的了解。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做出过重要的研究成果,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有影响的论文并被SCI收录,或有相应数量的授权发明专利。
3、青年博士学者
(1)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2)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前沿动态,在科研工作中取得过重要的研究成果,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有影响的论文并被SCI收录,或有相应数量的发明专利。
五、应聘材料:
3、过去研究工作的创新点及其评价(外界评价需要附证明材料);
4、应聘后工作设想;
5、提交3篇(青年博士学者提交2篇即可)以上有代表性的论文复印件及其被SCI或EI收录和引用的清单;
6、详细通信地址、电话、Email地址等;
7、重要证书复印件。
六、应聘后待遇:
(一)百人计划
1、在合同期内,按研究员的岗位聘用并享受国家和科学院规定的各种工资和津贴补贴;研究所另外每月向入选者提供2000元的特别岗位津贴,如果配偶未工作,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其建立养老、失业、基本医疗三项社会保险。如本人和配偶没有在京享受福利分房或者经济适用房,研究所另外提供15万元的租房补贴(合同期内按月发放);可为暂时无房者提供廉价租房;
2、在合同期内,研究所将推荐入选者申请我院 “百人计划”项目,在获得院“百人计划”支持后,如本人和配偶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者购买经济适用房者,将根据有关规定由中科院提供27万元的住房补贴;
3、录用后,研究所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0万元,如果获得院“百人计划”项目资助,可另外获得中科院科研启动费用100—200万元。
(二)创新人才计划
1、研究员:由所支持100万元科研启动费。发放特殊岗位津贴3年,2.4万元/年(按月发放)。如本人和配偶没有在京享受福利分房(包括经济适用房等)可享受租房补贴15万元(三年内按月发放);
2、副研究员:由所支持30万元科研启动费,发放特殊岗位津贴3年,1.2万元/年(按月发放)。本人和配偶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包括购买经济适用房等)可享受租房补贴6万元(三年内按月发放)。可为暂时无房者提供廉价租房;
3、青年博士学者:由所支持10万元科研启动费。发放特殊岗位津贴3年(按月发放),1.2万元/年。本人和配偶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包括购买经济适用房等)可享受租房补贴3万元(三年内按月发放)。可为暂时无房者提供廉价租房。
七、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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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10-82547014
传真: 86-10-82547000
联系人: 王婷婷 刘洣娜 |